1

接下來是:親吻陌生人。

 
「就他吧,如何?」蘇珊指著一長相帥勁的酷男,在洛杉磯鬧區見到這型帥哥穿襯衫打領帶還真奇怪,他應該在鏡頭前當模特兒展示內衣褲的,那才是他該有的樣子嘛。

「實際點吧。」  

「怎麼?不過是個吻啊。」

她說得倒容易,反正去做的人又不是她。

這天是週四下班後,「銅猴子」酒吧正熱鬧滾滾。蘇珊和我已經杵在酒吧一個鐘頭,探勘可以讓我下手的「獵物」,我們啜飲著一杯兩美元的瑪格麗特調酒,慘的是這杯酒精弱到不足以讓我鼓起勇氣。

「妳覺得……要嘴對嘴嗎?」我問。  

「當然啊,至於舌吻,就隨妳囉。」

經過一番唇槍舌戰,我把目標鎖定酒吧另一頭,坐在高腳桌的三個傢伙。他們大概三十五到四十歲,一般上班族打扮,看起來無害,就是這樣我才會看中他們。行動吧。從椅子上雄赳赳氣昂昂站起來,一副要赴戰場模樣。我打算走到他們的桌邊,說明我的處境,希望他們其中一人會可憐可憐我,自願幫我完成這項任務。  

如果不成功呢?唉,真不願去想那種場面,若不成功,我只好摸摸鼻子丟臉地轉身就走吧。

我大口將酒飲盡,做個深呼吸,闊步邁向他們桌邊。這三個男人不掩好奇,大剌剌地望著我。酒吧裡竟有不是侍者的女人主動趨近男人桌邊,的確引人注目,再加上我還一副饑渴浪女的模樣出現在這種社交場所,緊身薄襯衣外面加件貼身小外套,粗厚眼影、濃妝艷抹,還有一頭大波浪捲髮隨興地披散在肩上。

「嗨!我是琴恩。」我神采奕奕地自我介紹。

他們似乎在討論我是不是想賣他們什麼東西,半晌後終於有人開口:「我是法蘭克,這是泰德,那是艾方索。」

「很高興認識你們!」我緊接著開門見山說:「我來這裡是想請你們幫我一個忙,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手中有份清單,我必須完成上面的事項。」拿出那張用普通筆紙手寫的清單,明明白白地把證據亮在他們眼前。「其中有一項是我必須親吻一個陌生人,所以我在想……」

「妳要親我們其中一個?」艾方索迫不及待問個明白。

法蘭克插嘴:「什麼……妳在玩完成任務的遊戲啊?」

「不完全是啦。」我回答。

「是要親嘴嗎?」

「沒錯。」

「伸舌頭?」

「隨意。」

三雙眼睛把我從頭到腳掃視一遍,不過看在他們也算有禮貌懂得遮掩的份上,還是值得給他們加點分。

「唉,真是的,」艾方索說得好像真的遺憾,「可惜我們都結婚了。」

「結婚又怎樣……」,泰德趕緊插話,「我的意思是,如果可以幫助這位小姐……」

「沒關係。」我邊說邊往後退。怎麼沒想到先看看有沒有結婚戒指呢?

「別走,我們想幫妳啊,只是不方便,不過我們可以找公司其他人來幫忙。嗨,馬可!」法蘭克對著酒吧另一頭叫人,結果誰的頭都不回,轉頭過來的竟是那個該當內衣模特兒的帥哥。好,太好了。「這裡有位小姐需要幫忙!」

馬可小跑步過來,哈,有夠猴急的。我努力壓住要泛起的羞紅神色,準備將來龍去脈重述一次,我知道另一頭的蘇珊或許正在爆笑。不過我的故事還沒說完,馬可先生就把我手中的清單搶了過去,還大聲唸出來。

「來看看這清單上寫些什麼,」他大嗓門地嚷嚷:「二十五歲生日前要做的事。」然後停頓了一下望著我,還嘻嘻笑個不停。「二十五歲生日喔?」

哼,可真懂得做人啊!  

我會讓他知道雖然我三十有四,但如果燈光夠昏暗,進酒吧前還是有可能被要求出示證件好確定我已成年的。

「還給我。」我想把清單抓回來。

他用肩膀擋住我,繼續看著清單說:「來看看有什麼吧,啊,有了,就是這一條:親吻陌生人……」

我怕再伸手搶會把紙撕破,只好站在那裡,雙手交叉胸前,火冒三丈地瞪著他。

泰德替我解圍,「老兄,別惹人厭了。」

「跑五公里……上電視……,喔,等一下,這條很讚,減肥四十五公斤。原來妳以前是個胖妞喔?嗯,現在這身材挺棒的呢,小甜心,我現在知道為什麼這條會被劃掉了。」

「聽好了,」我氣急敗壞地說:「這清單根本不是我的。」

「是喔,才怪。」

「真的,不是我的,只是發生了一些事,所以我必須代為完成。」

方索很單純地追問:「為什麼呢?」

我嘆了口氣:「說來話長,拜託……」我伸出手,「把紙還給我。」  

是真的,這張清單不是我的。

是瑪瑞莎的。

雖然上面沒有她的簽名,但我確定是她的,因為就在害死她幾天後,我親自發現這張紙的。那時我在清洗她手提包上的血漬,想洗乾淨後交還給她父母,結果就這樣發現了這張紙,摺疊整齊地塞在她皮夾裡。

當然,我將遺物都歸還給她家人,連掉落現場那副太陽眼鏡也不例外,雖然我想搞不好那是我自己的。

但我留著這張紙,沒有對她父母吐露關於清單的半個字。想到自己二十四歲的女兒寫了整張再也不可能實現的夢想,他們一定會傷心欲絕的。

在清單所列的二十項中,她只完成兩項:減肥四十五公斤和穿上性感鞋子。第一項已經被劃掉,第二項我替她劃掉,因為從她死時腳上那雙銀亮的纖細高跟鞋就知道她已經完成了。

當然,所有人都堅持錯不在我。

在葬禮中大家都撲到我身上擁抱我,給我安慰,我大方接受他們的好意,將之視為我該受的苦行。我的身體大片瘀青,被他們輕輕一碰就痛得要命。

而真正讓我難以忍受的是:她瘦下來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啊,從小胖到大的她,唯一擁有苗條身材的時間不到三十天。

彷彿在我的傷口灑鹽般,教堂前方那張瑪瑞莎的放大照片凝視著我,照片中已經減肥成功的她穿著肥胖時的二十八號大褲子,整個人塞進一條褲管內,一隻手還故意將超大褲腰往外拉。她臉上的笑容清晰訴說著:好了喔,美好世界,我就要來了喲。

唉……。

牧師在台上講道,但我幾乎沒聽見他說的話,腦中不斷編著謊言,想捏造出瑪瑞莎的遺言來騙她的家人。他們一定會想知道她臨死前說的話,但我絕對不能告訴他們真相:當時她正給我減肥湯的食譜。

結果我多慮了,事實上我和他們的互動只不過是握握手,和一句「我很難過,您們失去了女兒。」我沒有和他們一起守靈,總覺得自己帶著瘀青的鎖骨和青腫的眼眶出現在那裡顯得過於虛假下流。而且事實上我和瑪瑞莎不算是朋友,她去世那晚我才剛認識她。

她和我參加同一個「體重控制」的課程。我才剛加入,希望把上次減掉後來又不知不覺胖起來的五公斤給消除。她則戴上終生致力維持目標體重的胸針,但現在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終生」兩個字顯得有多諷刺。我通常不會讓陌生人搭便車,不過看著她穿著那雙「性感鞋」扭腰擺臀走向公車站牌,我心想,她能減掉那麼多公斤實在太厲害了,搞不好我可以沾沾她的好運。

所以我讓她搭了便車。我們兩人在聖堤納拉大道上呼嘯而過,聊著減肥經。當時話題正順著我這句話往下聊:「我真擔心減不下來,因為每次節食我就餓得半死。」

然後她說:「我有個減肥湯的食譜,吃下去保證不會餓。」  

我說:「我不太會做菜。」

她說:「超級簡單。」

我追問:「真的嗎?」

她說:「我現在手邊就有這張食譜。我發誓,真的很簡單,妳只要打開罐頭就行了。」

我說:「哇,那太好了,給我看看吧!」

然後她轉身到後座拿她的手提包,就是這樣,在車禍撞擊瞬間,她的安全帶才會沒有扣上。

 瑪瑞莎的減肥湯

 

四罐白豆或北方豆  

一罐墨西哥風味的番茄辣醬

一罐切碎的番茄

一罐玉米

一包玉米餅調味料

一包脫脂田園沙拉醬泝

 

這些材料放到大平底鍋中加熱,就可以吃了。  

以上材料可以做出八人份。 

 

關於車禍,我只記得前面卡車載的衣櫥掉了下來(我的頭被劇烈撞擊過,記憶模模糊糊的)。當時我猛然一偏方向盤,想躲開衣櫥,之後發生什麼事就不知道了。目擊者說,我們車子擦撞人行道的邊欄,然後開始翻滾。

「摔成這樣真慘啊。」我聽見有個救護人員對另一個這麼說,當時他們正要把我的擔架推進救護車裡。

我還聽到他們說:「那個不急,她已經死了。」

死了?我的手摸摸自己身體。我不知道他們說的是我還是她。

不是我。

所以那就是……  

哦,不。

不,不,不。

車禍過後我努力回歸常軌,但卻辦不到。因為我沒有真正去面對一個簡單卻不容否認的事實:知道自己害死了某人,我沮喪消沉到極點。說真的,我無法理解像彼得森沴這種人怎麼能在殺害妻子後若無其事地照常去釣魚。我難過到幾乎沒有力氣進辦公室,也無法執行那些熟到閉著眼都能做的工作。  

一週週過去,瘀青傷痕消褪,但如濃霧般壟罩著我的沮喪感仍揮之不去,最後我得到一個結論,世上有兩種可怕的事:一種是會撼醒你,讓你開始緊緊把握生命,不會將之視為理所當然。另一種是讓你癱在床上,靠一堆實境秀的電視節目來度日。

我的情況屬於後者。

反正身邊沒人親近到能目睹我向下沉淪的生活,所以我任憑自己這樣墮落下去。沒有丈夫、孩子,沒有室友,至於男友羅伯特,在八月底,就是車禍發生後一個月跟我分手了。當時我們就瀕臨破裂邊緣,倆人都知道戀情該結束了,只是一時斷不了,就像那台我們還沒準備好賣掉的車子一樣,繼續修修補補,花錢小修,就等著哪天出現大毛病,例如變速器轟地爆開,才肯下決心放掉。果然,我們的關係徹底毀了,羅伯特對我行屍走肉的模樣已經看不下去,不過老實說,他離開也讓我鬆了口氣。就連他收拾牙刷、打包擱在我床底下的那幾雙鞋子時,我也幾乎沒注意到,因為當時正著迷於秋季的新電視節目。

如果瑪瑞莎沒有寫下這張清單……或者,她的清單就像我的待辦事項:一堆沒什麼意義但卻占據我過去三十多年光陰的事情,例如衣服送洗、跑步去健身房、午餐和朋友見面。在我的待辦事項中,有些做完被劃掉……有些則不斷拖延,從一張紙換到另一張紙,直到我終於抽出時間完成,或者我確定它們不再如我以為的那般重要而直接刪除。  

如果我死了,我的訃聞上會寫些什麼呢?琴恩‧派克,分分合合的女友、公司的中階員工、終身沒什麼成就、一輩子就在等待中結束。她的生命只存活在那雙新襪子的心目中,買襪子是她待辦事項中所完成的最大成就。

在把瑪瑞莎的清單塞進我的衣櫥抽屜前,我只把內容看一次,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何留著它。當然,我告訴自己是因為怕她家人見到這張紙會很傷心,不過話說回來,我幹嘛擔心這麼多?

只有沉醉在電視投射出來的光束中,我才有辦法對自己承認,我竟有可怕的念頭:我害死了某人,但我卻慶幸自己沒死。上天基於某種理由,給我重活一次的機會。

這就是我對自己竟這樣揮霍生命感到無比罪惡的原因。那些免我一死的諸神大概坐在雲端,搔首討論,「真是夠了,當初還以為值得把她從一堆撞爛的廢鐵中救回來呢!現在要怎麼讓這女人清醒,讓她明白我們的苦心呢?瘟疫?蝗蟲?」

問題是我不知道該怎麼改變。我從來就不是那種會坐下來將心願列成清單,付諸行動加以實踐的人。瑪瑞莎‧瓊斯的確需要讓我沾點她減肥成功的好運和毅力,但重點不在於她減掉四十五公斤的驚人成就,而在於她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看來得有奇蹟才能讓我脫離頹廢沮喪的狀態,展開新人生。但結果呢,竟然是在皮可大道和第十一街交叉口賣十元玫瑰花束的男人讓我徹底蛻變了。

(未完待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ywishli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